报告题目: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照耀中国律师奋勇前进”
报 告 人:栾少湖
报告时间:2014年4月17日(周四)晚上19:00—21:00
报告地点:燕山校区三号教学楼一层报告厅
报告人简介:栾少湖,男,法学硕士。现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。兼任青岛市人大代表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、青岛市工商联(总商会)副会长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。
2003年起至今连任青岛市人大十三届、十四届、十五届(现任)市人大代表,并曾当选为“优秀市人大代表”;中共青岛市委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荣获第十四届“青岛市优秀企业家”称号;中共市委、青岛市人民政府评选为“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”,并授予“青岛市高级专家”称号;山东省司法厅荣记“个人一等功”;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协授予“全国优秀律师”称号;司法部授予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”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