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按照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通知要求, 2012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,加强对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,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,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,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服务
二、选题要求
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分为重大委托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四类,其中重大委托项目相关事宜另行通知,其他项目申报以《2012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》为依据。基础理论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,力求原创性和开拓性。应用对策研究要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,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,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。具体研究内容可根据选题方向和要求自行设计(课题指南附后)。
三、申报办法
1、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面向社会公开申报。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,具有主持市规划项目研究能力的实际部门工作者,均可申请承担规划项目。申报青年项目,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。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在研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,市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,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。
2、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,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一年左右,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。
3、申请人应按照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的说明和要求,如实填写申报材料。《活页》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,文字表述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相关申报材料可到济南宣传网(http://xc.e23.cn/)下载。
4、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为资助经费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经费为六千元至一万元,青年项目经费为五千元,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。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,认真做好经费预算。申报自筹经费项目,必须出据单位经费资助证明。
5、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,评选出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,并公布评审结果,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统一鉴定。
6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,后期资助经费不予拨付。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,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。
四、其他事项
1、各单位要按照《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通知》要求,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对《申请书》和《活页》填写内容,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,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确保申报工作质量。
2、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申报材料包括: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(包括项目类别、学科分类、项目名称、项目负责人、主管单位、成果形式、完成时间、申请经费、联系电话等)、审查合格的《活页》(一式5份)和《申请书》(一式5份)及电子版、自筹经费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(1份)。
申报材料请送至舜耕校区办公楼910房间,联系电话:88525885;电子版请发送至信箱:jjxykyc@126.com
附件1:申请书.doc
附件2:活页.doc
附件3:经费来源证明书.doc
附件4: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.doc 社科处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